各单位、各位教职工:
学校定于2015年5月18日至22日,集中办理无房户和住房面积未达标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支取手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供资料
1、本人校园卡原件;
2、在校外或校内租房居住的教职工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,或缴租金凭证复印件。
3、已购房(不含房改房)教职工需提供购房发票、购房合同、还贷凭证、房产证复印件(以上四种提供一种即可)。若购房人为配偶,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。
二、有关说明
1、由于办理支取手续教职工人数较多,为确保该工作顺利进行,请根据《各单位办理住房补贴支取手续时间安排表》,在规定的时间段前来办理,具体安排见附件。
2、教职工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,且用A4纸复印。
3、此次办理住房补贴支取分为两部分:一次性补贴和逐月补贴。两部分都分别以千位取整,余额留在个人帐户。住房补贴资金低于2000元或资料无法提供的教职工,此次不予办理支取手续。
4、办理时间、地点: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30,后勤保障部三楼会议室。
5、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人,过时不予办理。
特此通知
附件:《各单位办理住房补贴支取手续时间安排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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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5月12日